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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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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eedback
依照著作權法第六十條宣告,買來的零售版DVD是可以合法出租的啊,以前都以為不行

那麼所謂著作品的合法重製限於片商發行的DVD嗎?
這是否意味消費者備份自己的原版DVD不是合法重製呢
如果消費者可以自己備份DVD(我以為這是合法的),那這個(合法?)重製物可以出租?這是我比較疑惑的地方


應該是要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 才算合法重製

消費者備份自己所有的DVD是屬個人合理使用範圍
此備份品只限於個人使用, 不得出租

以上是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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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16, 10:1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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