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lw1119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976
引用:
作者GHOST STALKER
上次其實真的應該跟麵把皮包裡面的錢給分掉吧.... 不過鬼的道德良心大概不會這麼做吧....

嗯,有時手續太麻煩反而讓人想把遺失物送去警局的意願給磨掉了
引用:
作者飛坦
前幾天手機掉了
要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要理不理的
最後隨便打發一下就叫我走了

對丫,現在搞到要享有納稅人應用的權力,好像要有什麼背景才可以享有,這種小案件常聽說被吃案,
 
舊 2007-03-16, 01:06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w111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