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有可能小建記錯或查的時候有誤, 是之前查相關合約對款扣手續費時,店家不能無限制扣...好像記得不能超過總價金的10%或15%...
或許得靠版上懂法律的網友指教!
小建不敢說一定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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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妳認知 合約有效的狀況下.........
很多人說過N次 妳就是聽不進去...
合約有四大精神 時間 地點 金額 物品
貴公司的合約就是明顯有問題的不公平
"wii上市後一個月"<--------這時間沒有人能認知或左右是啥時間
貴兄台 一直不盡合情 不盡於法
堅持自身所認為的合約
是消費著無法履約
大可明正言順 扣下貴公司之前所謂的攤提
同消費著上法庭好了
犯不著裝委屈 說什麼不想同這些你認知中違約的消費者計較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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