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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al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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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7
這次的預購是上述所言之情況,買家是無任何理由要求解約的嗎?
若要詭辯的話,上面那句也可改成"但這樣看來...
似乎辦理預購可以利用合約上訂定的不明確交貨時間、
之後賣家都可以利用合約上文字交貨期的漏洞,
要求買家無限期等待及索取部份訂金。
這對任何一個買家來說真的風險高到可怕..."

另外前面那篇契約條款,會參加預購的人都是基於相信那篇
"[團購統計】任天堂 Wii 團購登記.."認為時間不會拖太久,
那篇一開始就說是12月的台灣機,後來再說購進時間約十二月中下旬!
但若臨時有變...(沒想到這個臨時臨了好久)
,再來當時也有人提出抽單的問題,那麼為何不加入後面的契約條款中?
是有意規避還是無心忽略,還是自信貨品不會拖到?
(你在2006-11-30 11:26am那則也說了:
目前多數人的意見都表示, 可以"等一下下", 買台灣機保固比較好)

這個等一下下於理,法,情,都不會是這麼久吧?後面不再多說了.

前面一個網友說的好"
您覺得大家想看的是事情處理的"結果"嗎?
其實大家在看的是事情處理的"態度"!

從您發起的主題原文開始到您的第一篇回應
您已經告訴大家您想要的"結果"(雖然可能跟您預期結果完全不同)
且大家也已經看到您的"態度"(雖然讓大部份網友很失望)"

PS:此篇留言過後,取消此主題訂閱,不想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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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淡 風 輕
舊 2007-03-13, 01:46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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