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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al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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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7
"小建深知做生意以和為貴的重要!!

但也重視法律合約精神...

…小建預購活動訂金繳款合約很清楚寫明!
Wii台灣機上市後兩個月內(後縮短成一個月內)無法交貨的話,訂金全額退還!


如今台灣機還沒上市,小建並非不能交貨!!

而部分網友就要單方面取消訂金,並且要拿回全額!
難道這樣是對的嗎?

那訂金的精神為何?"

一個無法掌握出貨時間的團購,沒考慮到無明確的台灣機上市時間而有所配套措施,買方只能無限期的等待?

台灣機要是一直延遲下去,消費者不就要把訂金一直卡下去?這點都沒有考慮到合約內,這個繳款合約本身會公平合理?這樣是重視法律合約精神?訂金的精神是要消費者把錢都卡在一個無法掌握出貨時間且無配套措施的物品上?

其後的說法,只是讓本人更加確信未來更該避免跟你或貴公司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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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淡 風 輕
舊 2007-03-12, 11:51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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