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小建深知做生意以和為貴的重要!!
但也重視法律合約精神...
…小建預購活動訂金繳款合約很清楚寫明!
Wii台灣機上市後兩個月內(後縮短成一個月內)無法交貨的話,訂金全額退還!
如今台灣機還沒上市,小建並非不能交貨!!
而部分網友就要單方面取消訂金,並且要拿回全額!
難道這樣是對的嗎?
那訂金的精神為何?

|
失望沒有誠意的答案......
"台灣機還沒上市,小建並非不能交貨!!"
先生.......錢是你賺 有問題牽博優
事情重點在於.....
1.不能"確定"上市交貨時間 貴公司為利益
展開預購本有自身無法左右交貨時間風險存在
2.對你而言該是博優扯你後腿...負責任的話不該以此理由
自由心證以為預購消費者能諒解
3.消費者的錢是貴公司"原以為"能賺的...
更何來所謂因成本攤提每人少退200多元
4. 買車五萬訂金都可全退 1000元算啥.....
5."不公平"的合約精神 容易在法庭上視同無效
即買方拿不到東西 即視為賣方無法履行合約
該資金當然也不是貴公司應收帳款
即然不是貴公司的現金 又何來所謂 "攤提"
貴公司的成本
6.作生意有穩不賠包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