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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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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8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甚至出示球賽票根、3度通過測謊,但仍無法取信法庭"
混到法官到處都是

如果真有天堂地獄的話,我相信大部分的法官都會下地獄


沒看到另外一方的證據,這樣子就說法官如何如何我認為還是有點武斷
不過的確有些法官的做法是有點OOXX就是
(我個人是對那些輕易的讓性侵害、傷害嫌犯交保的法官比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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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OGGER
舊 2007-03-11, 02:1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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