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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第一堂課 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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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j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5
補充一下
限定繼承
也沒那麼簡單喔
要在3個月內 提出被繼承人的所有資產
向法院列報
若有故意漏報 或 列舉 會變成 單純繼承
所以 還是 拋棄繼承比較保險
另外 得知 被繼承人死亡
若 被繼承人 以死亡超過3個月 且留下債務
而你想用 你不知道 被繼承人已死亡為由
這是有爭議的 ㄧ般你都輸
要繼承
台灣法律是採用 默認繼承 也就是 你不表示意見的話 就是你想要繼承
只要到你的順位 就是你要繼承 除非你提出拋棄繼承
至於債權人 要跟他要錢 那下輩子吧
誰叫你要借給人
2007-03-10, 02: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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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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