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還是看不懂您的意思:一是:既然你已知道2片100元,為什麼給他(她)198元?二是:莫非您是以信用卡付款,沒看金額就簽名了?三是:付了500(或1000)而沒注意找零的金額?四是:你怎麼會想到去"全國最貴電子"買光碟片呢?不論如何,這事兒都不能善了,如你確定被騙,帶著發票跟貨品(拆封也沒關係,只要還沒使用過)去要求退(超收)款或換貨,全國電子所有貨品包裝上都有標示價格,質問他們為什麼超收款項?如果包裝已拆毀,就在原購買店拿起架上一樣的貨品,指出標價質問他們為什麼超收?若他們抵死不退,當場請他們查詢電腦,找出該貨品全省統一售價,然後向總公司投訴!最後的疑問是:TDK 4X -R光碟一片賣50元,你還買的下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