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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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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修法改個超速180km/h以公共危險送法辦比較恰當
那些人不會在乎那幾萬小錢的
要抓很容易,只是警察不想抓而已


+1

修法改成時速180km以上就以預謀殺人來辦,包括連酒駕上路也一律改由預謀殺人,
這樣那些王八蛋可能才會比較警惕一點。
舊 2007-03-05, 11:2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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