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下班
看了各位大大的發言
全是一片指摘聲浪,麻煩聽我解釋一下
我送她香水的那個小姐,是因為搭電梯,經常碰到
大樓警衛每天要將信件轉交給她簽收,所以跟她非常熟悉
我拜託老伯告訴她,想送她一個小禮物 (如果她拒絕了,表示我是沒什麼希望)
可是她並沒有拒絕耶!而且在我寫的三個牌子中挑一個(雅詩蘭黛,金色顆粒瓶裝)
價錢新台幣九百多。她還對我一直笑。
當我把禮物送給她時,她又堅決不要(大概有老伯在場,可是我看的出來她還是很高興)
我沒有繼續追她的原因,是因為有一次下班,看到一個染金髮的男子
開了一台本田跑車在等她
感覺她的交友品味與小弟不同,所以放棄。
第二段故事明天再寫吧,如果還有這麼多人對我有所指教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