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eterjen35
我們不能為了保全證據而持續侵害行為,應該考慮到比例原則吧!
這句話應該修改成惟當上述兩者衝突時,該怎麼解決呢?按照權衡理論以及比例原則來針對個案處理,當然我所提到的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做的,並且達到兩者均能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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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有一種東西,叫作"google",
google有一種功能,叫作"頁庫存檔",這樣就算是當事人反悔,公司要追究的話.....
有些資料大概過了三年五載的,還是有機會找到
在法律上有沒有用,我就不知道了
就跟IP位置一樣,都是電磁記錄而已....我不是網路警察,所以我也不清楚他們是怎麼找人的...
我想說的是,
如果華碩真的要告,發文者一年半載之內一定會有警察來找他
所以,
如果動不動就講法律的話....我們大家應該都在坐牢吧
從小到大,我還沒有看過沒有人不違法的
嗯........我是說把垃圾亂丟、隨地吐痰、闖紅燈、超車.....等都算進去話...
純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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