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聽我道來,看看是否能給我意見?
小弟的一位女性朋友在一年多前向我借錢,當時是因為對方父親去世急需用錢,小弟在這
期間斷斷續續借了30幾萬給她。由於雙方已經認識十來年,小弟一直不以為意。故在當時也
要對方簽下借據。只是今年開始小弟出差頻繁也有意願要在年中前往中國大陸發展,想要盡快將金錢債務解決,過年前對方原本答應每月可先償還部份金額。結果又說調等到過年後上班日,現在又開始一延再延。口口聲聲說她有還錢的意願,只是以現在薪水實在難以還債,
連一個月還一萬都有困難
我真是火大了,借人錢者還要看還錢人的臉色。我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