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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ustsocool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阿蓮水利會
文章: 730
錯錯錯…!
如果你們之間有糾紛
你只需要向他道歉
消費者發洩情緒沒什麼不對的!
我們想看的倒是該公司的處理態度
消費者本來就是弱勢 不然幹啥要保護!
舊 2007-03-04, 07:4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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