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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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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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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eterjen35
A:我只是說可能性,凡是發生過程中的點滴都是可能性的範圍,比如把風'竊盜'路人等,尤其在德國法界裡,已經把路人看到刑案發生而不處理也列為被告.可能國情不同緣故,只是提出說明.

A:我的意思是說,如果能做到更好,那麼為何不做呢?論壇有這個能力來服務所有會員,來個溫馨地提示,我想對會員都是受益無窮的.

1.如果在德國,路人看到刑案發生而幫忙湮滅證據會不會有罪?

2.在論壇裡的人如果未滿18歲則"較"沒有民事或刑事上的顧慮,
如果已滿18歲....
那就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難道沒有人提醒不可以殺人然後去殺了人就是別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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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舊 2007-03-03, 03:1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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