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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en3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24
Q:不知道其他剛好有看到那篇的朋友怎樣說...但小建思考感覺不到那個糾紛跟站長有直接關係!何必硬要把站長扯進這淌渾水?
A:我只是說可能性,凡是發生過程中的點滴都是可能性的範圍,比如把風'竊盜'路人等,尤其在德國法界裡,已經把路人看到刑案發生而不處理也列為被告.可能國情不同緣故,只是提出說明.

Q:所以您的意思是...站方系統沒有在網友發文前自動跑出一串提醒文字提醒網友,這就是站方的錯嗎?!
A:我的意思是說,如果能做到更好,那麼為何不做呢?論壇有這個能力來服務所有會員,來個溫馨地提示,我想對會員都是受益無窮的.
舊 2007-03-03, 02:5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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