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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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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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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俠
+1,尤其是當他們發現我的手機可以看"功夫"還可以玩MOTO GP,他們簡直是瘋了!!!每次都

給我玩到沒電,幹,上個廁所回來手機就在別人手上,一定要我翻臉才要把手機還我,最可惡的就

是那個拿著我的手機到處炫耀的人,XXX你看,OOO的手機可以看電影耶,XXX:[是喔?借我看

借我看?],然後就一傳十十傳百!!!!我的NOKIA6670話說現在也滿街跑了,沒啥特別的!!!

我也有同感...
當同學看到我的手機可以上YAHOO首頁、MSN Messenger等等的時候,他們的反應就如你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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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7-03-02, 11:3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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