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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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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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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orochen
要舉例也舉像樣一點的,30而立,40不惑,50知天命很難打嗎?
現在大多人早已在30之前而立,很少人到40能不惑,而天命之年
在70,我猜你也看不懂

你知道什麼叫約定成俗嗎?
來.. 舉個許財利61歲過世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E5%B0%8B&meta=
很少人用享壽,多用享年,用享年就是你口中的約定成俗,寫在訃文上
不正確,用於口語沒任何問題,除了國文老師外,有意見的不多

得年有英才早逝,可惜的感覺,所以30歲以下只能用得年
享年有達到天命的感覺,跟享壽的界線雖然在60,但是就算是過60
還是很多人用享年
享壽表示超過天命之年很多,雖然超過60算享壽,但一般大眾對於
享壽的感覺大多是超過70以上


如果以標題扯到"尊重"兩字而言,使用"得年"表示對於死者英年早
逝的惋惜這點並...



所以現在要改成25而立?
我們用成語是要取其義,舉那個例子只是說,重點不在於數字而是它
背後的意義,當然也不必去改數字.
至於得年享年享壽看前文似乎莫衷一是,沒有一定的數字來界定,既
然如此,那就照得年享年享壽的意義來用.客氣一點的用享壽,覺的英
才早逝的用得年.
除非古文有解釋得年享年享壽的用法,那就另當別論.
我只打開頭幾個是因為這個例子大家都知道,剩下的就不必打出來.
你不必搶著當蛔蟲,隨便猜別人的想法又隨便教訓人.
舊 2007-02-26, 10:48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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