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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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eric
再補充,
那孔子所說的30而立,40blah blah blah blah等,難到也要
配合現今社會況實況,改成35(假設)而立?
有些用法應該有它約定成俗的意義,不能隨便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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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舉例也舉像樣一點的,30而立,40不惑,50知天命很難打嗎?
現在大多人早已在30之前而立,很少人到40能不惑,而天命之年
在70,我猜你也看不懂
你知道什麼叫約定成俗嗎?
來.. 舉個許財利61歲過世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E5%B0%8B&meta=
很少人用享壽,多用享年,用享年就是你口中的約定成俗,寫在訃文上
不正確,用於口語沒任何問題,除了國文老師外,有意見的不多
得年有英才早逝,可惜的感覺,所以30歲以下只能用得年
享年有達到天命的感覺,跟享壽的界線雖然在60,但是就算是過60
還是很多人用享年
享壽表示超過天命之年很多,雖然超過60算享壽,但一般大眾對於
享壽的感覺大多是超過70以上
如果以標題扯到"尊重"兩字而言,使用"得年"表示對於死者英年早
逝的惋惜這點並沒有不尊重之意
國學跟科學一樣都會演進,字的寫法會修正就是一例,比起科學,國
學更有彈性,得年48歲只能說是不妥的用法,不能說不對,有興趣去
google打一下得年享年享壽,不管對面還是這邊,大家都沒有用的
很精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