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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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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e講得很好, 除了一點以外, 那就是先當"好姊妹!"
萬萬不可啊! 這個我有經驗, 本來沒打算自爆過, 但為了救人...
(而且我自爆都寫很爛, 希望樓主看得懂).
是這樣的, 以前我有個女室友, 非常漂亮, 但對男生戒心很重.
好不同意習慣了幾個人一個屋簷下, 也接受我這個男生住那裡.
後來有一次他們(兩個很要好的室友)吵架, 她哭著跑出去.
我身為唯一一個男室友, 也只好追出去, 因為晚上了, 不好讓女生單獨在外頭漫步.
陪她散步, 勸回家後, 一切有些許改變.
原本跟初戀女友分手後, 也沒想過要用新戀情來忘記過去.
但因為跟室友兩個人很熟了, 也加上兩個人都有點低潮, 所以反而拉近距離.
由於初次戀情的結局不是很順利, 知曉了彼此不了解會有什麼影響.
所以這次, 我從互相了解開始, 但最後做過頭了, 就跟T姐說一樣, 我往"好姐妹"的位置走.
稍有不同的, T姐或許是針對你喜歡的人而說, 我那時候是融入他們而這樣做.
4女1男的後果就是, 一個好姊妹=4個好姊妹=都是好姐妹.
反而我跟那個室友(重點目標)無法進展戀情, 因為女生他們自己會有奇怪的"好姐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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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後, 我跟其中一個(非主角)室友相遇, 聊天.
她說: "唉, 你後來都搬走了, 別問我, 你們兩個, 我也不能說什麼, 她(主角)不讓我說的...(以下省略千言萬語)" 其大意就是說原本她也是對我有好感, 可能也想做些什麼, 但當時那個情況卡住了, 還來不及化解的時候我又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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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千萬不能當好姊妹! 千萬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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