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被逼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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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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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碧海白沙
兄台,在論壇發言請盡量不要用「你錯了」或者「你對了」做開頭語。
因為論壇裡大家各抒己見,只有同意反對,沒有誰對誰錯。

買女人結婚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你上面都說了,
我也並非不知道那些情況,只是認為這種行為還是應該受到道義上的批判;
這個世界上除了金錢和物質,還有人的道德和精神。
現在那些貧困的女人還不能受到保護,但不代表以後不會。



我的語氣就是這樣 並沒有誰錯誰對的問題 因為就我所知的世界是這樣運作

道義上要批判? 我呸! 那誰來訂那個道義?
道德跟精神是誰定的? 保護? 誰又該負那個責任?
我在之前就說了 你沒看過窮困 不知道糧米可貴在哪
你沒有碰過那種有力無處施的情況 你不知道什麼叫做無政府

在西南 我碰過巡守隊大隊長貪贓妄法 走私四號 我也碰過廣東軍區倒賣軍用汽油
我也碰過地方政府找人併吞台商合夥產業 我家也跟房開打過官司

什麼叫做公平 什麼叫做保護? 到最後還不是有AK的有鈔票的有關係的才是硬道理

當你會想要用保護這兩個字的時候 就已經有不公平的事實存在了

只是希望你想想 女權跟生存權 何者為先 又是什麼會(產生)影響到兩者的先後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人皆論天地否?
舊 2007-02-22, 06:19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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