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被逼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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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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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一切都是理論.
等事情發生再說吧.
雖然這樣說很烏鴉嘴.
但是患難見真情, 不是嗎.

不過你開了頭, 我就跟.
我的想法跟你差不多, 但其中一樣略別.
妻子跟親人一樣, 而妻子也得當我是親人.
因為如果要一起走下去, 後面30年份量也不輕的.
夫妻兩人要分得這麼清楚, 有不如無.

至於如何看待對方父母, 當然是沒有自己父母重要.
但也要看當下的情況, 與自己的責任感, 還有道德觀.
烏鴉嘴的地方在於有難的時候, 選擇怎麼樣的妻子(或丈夫)就很重要了.
古文稱為比翼鳥, 我寧願選牽手(這是一種台語的表達方式).

牽手, 那有勇氣握在一起面對人生的勇氣.
跟碧海白沙的觀點不同, 愛情也是可以濃似血.
舊 2007-02-20, 05:19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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