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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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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8
公共空間放私人物品本來就不對
現在害人受傷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只圖一已之便的這種人被告是活該
房子小可以買個鞋櫃,真的放不下,那買那麼多的鞋子幹嘛
這不是理由= =
舊 2007-02-17, 04:0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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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