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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2.16
網路狼蹂躪卅少女 殘障者也不放過
廿八歲無業男子陳正軍,利用網路聊天誘拐多名未成年少女性侵得逞,警方清查他最近兩年來,狼爪至少伸向卅名少女,其中還包括兩名國小六年級的女童和一名殘障者。這匹網路惡狼的犯行,目前仍由台中與台南警方清查中。
台南市警三分局調查,有偽造文書、詐欺前科的陳正軍,自九十四年二月起,在網路上陸續以阿龍、急速、小齊、張子齊、張子傑、阿哲、刺青小子等綽號,在各網路聊天室行走,鎖定聊天、引誘的對象,超過八成都是國中、高中的在學生或中輟生。
他先在網路上找對象聊天,等到熟悉後再通電話,然後設法約出來見面,再趁機對女網友軟硬兼施、威逼利誘,最後下手性侵。
陳正軍所犯強制****罪行,目前由台中警方清查出兩件,台南警方清查出十三件;其中,令警方也相當氣憤的是,他竟然先後對兩名年僅十一、十二歲的國小六年級女童下手,帶到偏僻的高速公路高架橋下性侵得逞後,棄置郊外。
這兩名國小六年級女童,經警方清查連繫,已有一名由家人陪同出面指認,但另一名則是先同意配合偵辦,後來又採取不配合態度,甚至已經斷絕和警方的連繫。
該女童的家屬告訴警方,發生這樣的事情,對女童及家屬都是極大的痛苦及傷害,希望不再要對事件勾起任何的記憶,也不歡迎警方再來打擾。
另有一名是中度身心障礙的成年女子,則是被陳正軍從網路誘出,帶到高雄縣茄萣濱海遊樂區公廁性侵得逞,事後還借故逕自離去,丟下行動不便的女子。
陳正軍除了騙出女網友性侵外,還曾經將一名高一的輟學生,騙到家中同居一周。手法也是網路、電話、見面約會性侵後,又藉故打電話糾纏、哄騙少女,佯稱對她朝思暮想,那名少女真的再度返回同居,然後恐嚇不得外出時間長達一周。
網路惡狼陳正軍誘拐女網友見面,身上有錢就投宿旅社強姦,沒有錢就帶到野外偏僻處所性侵,受害少女遍及各地,但多半是台南縣市在學生、輟學生。陳正軍「得手」後,也都會扣住對方的手機,做為誘騙下一個對象的犯罪工具,逃避警方追查。
警方表示,依他販賣至通訊行手機數量及犯罪手法、犯嫌自白,目前應該還有許多被害人未報案,陳正軍自己供稱可能超過三十起;警方希望被害人能主動和警方聯繫(○六)二五六七三五○,讓陳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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