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前天下午~女朋友在我家樓下7-11門前等我一起去逛街
那時她坐在機車上~把手提包擺在腿上順便講手機
這時有個人從後面抓住包包就往外面跑~靠腰~女朋友發現被搶!!
這時女友報案叫警察~我也在這時下樓...
便條跟制服伯在7-11調錄影帶看~此笨賊在搶之前還跑到7-11櫃台前買東西臉被照的清清楚楚
制服伯順便查了車牌那些標準程序~~我心理是想說99.9%是抓不到吧...
沒想到11點多條伯伯打來說.....犯人抓到勒~~現在來指認吧!!
做意全消衝去警察局指認~~看了犯人照片確認沒錯~就辦手續把包包拿回來摟~
這時條伯伯把犯人帶出來....看到走路怪怪的 臉也有點血 ~
條伯伯說~因為他們把數位相機賣了但不講賣到那裡所以打了一頓
打到最後還是不講....很能忍
條伯伯開始幫嫌犯做筆錄~喇叭喇叭....就不講了
直到最後其中一個嫌犯跟條伯伯講....
A犯:靠腰我不知道台北警察那麼強躲在撞球場都找的到!!!

(他在撞球場被抓的~條伯伯說他們是台中來的準備搶幾票後馬上回台中比較抓不到!!)
馬的勒~害我當場不知道要不要笑出來...
嗯條伯伯還是有在辦事的~比之前的主播被搶還快抓到~以前對警察的誤會有點改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