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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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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newfire
本法與有錢人牴觸者自動失效


應該這樣說:

老公資產超過一千萬者,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舊 2007-02-07, 03:05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