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你們討厭同性戀嗎??
瀏覽單個文章
nhai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Taiw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
sunmmerlights
NO,NO,NO這個錯的很嚴重,女對男哪來的進入
依照我國絕對公正的刑法,女對男絕對沒有強姦這回事
事實上根據男女的生理構造,「進入」的確很難成立
但是新法增加「使之接合」的目的就是針對女對男的****行為
__________________
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2007-02-07, 02:02 PM #
544
nhai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nhair
查詢nhai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nhai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