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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919419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工地
文章: 47
我寫作,目前只因興趣,若因出書而創作,那麼將會失去寫作的意義,或許我寫的會很鱉腳吧??
謝謝你們,雖然這篇文章回覆的不多,但是你們的回覆是我創作的動力...
希望有些情節不會誤觸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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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手

機會就像瀝青那樣,要趁熱鋪...
吾,也只是工地裡的過客.....
舊 2007-02-05, 11:05 P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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