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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這件事有個地方需要釐清一下
所謂的公事還沒做好,是指公事在期限內沒完成,
造成公司損失或其他事情的延宕?
還是只是上司問的時候還沒做好而已,
並沒有影響到什麼?

如果是前者,當然當事人是需要負責的
如果是後者,那麼該上司的作法就有點爭議了
舊 2007-02-03, 11:3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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