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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99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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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引用:
作者DSNB2
這是什麼鬼條件阿 台灣Yahoo定的 還是台灣法律定的
賣東西不就是要提供顧客詳盡的資料嗎 ?
這樣一些賣藥的垃圾郵件所提供的資料都比較齊


法律規定的
很多人都被罰錢了,都幾萬元起跳的
不管知不知道規定都會被罰錢
不希望樓主去試
舊 2007-02-03, 02:28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x999xx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