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車禍的處理...我快一肚子火了!!!!(憤怒)
瀏覽單個文章
2006重返PCDV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97
引用:
作者
wei901
樓主記得要說當時時速低於40(39也好,總之來個精準的數字),
別說30∼40,通常警察會認定就是40...
而路口速限不能超過40...
資料來源:上肇事重建課程,老師教的
是的,要小心做筆錄就算你沒錯也會被引導成對你不利,不知是故意還是怎樣?
那對方行經無號誌入口就有減速嗎?
2007-02-01, 08:23 PM #
11
2006重返PCDVD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2006重返PCDVD
查詢2006重返PCDVD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2006重返PCDVD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