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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兒少法29條..司法院的解釋文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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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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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光之傳承者
既然是一PO就成罪..那就代表是抽象危險犯..既然是抽象危險犯就不能舉正推翻..
可是裡面說可以舉正..可以舉正的就是結果犯..結果犯必須有實害結果可是指PO文的話並沒有人因此而
真的讓到18歲以下的人來****易..所以他不是抽象危險犯...可是抽象危險犯不能舉正推翻.......
我就這樣一直輪迴一直想就頭暈了....
跟抽象危險犯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會扯到抽象危險犯上去?
不懂。
2007-01-28, 06:35 PM #
10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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