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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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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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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atemo
這位大大會這麼說,表示沒注意看文
前面樓主有說過喔!只是公開他的手法而已
要找到他,我想不需要藉pcdvd,有注意看loveElva1087大大打的話
應該看得出來吧,他們有找到人,有談過話
至於要不要進入司法,也是由握有證據的受害者決定,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苦處,也有自己的想法,並不需要其它局外人去教
白目腦殘沒藥醫,這說法也是蠻沒禮貌的,這些人並沒有對不起你吧
請各位留點口德吧,該罵的應該是男蟲,為什麼換成是好心po上詐騙手法的受害人

因為太長了...又太多人在發話.看了也忘了=0=|||
重點就是.詐欺雙方很可能是周瑜與黃蓋的角色 雙方都有意願的
受害人也只是我們在稱呼而已.也許人家自欺欺人的很爽
如果要杜絕下一個受害者.除了找警察或找黑道.讓他隔離於社會
光光是大眾的言論有什麼用?
做為一個騙子.難道沒想過會有這些事發生嗎?
因為與論而投案的罪犯有多少?有沒有千(萬)分之一啊?
而且民眾也不可能永遠記住這事.很快就忘了
除了關起來之類的.讓他無法犯案.
難道要等他騙夠了.或良心發生 自己收手?
而且告他應該不用一直花時間吧.做證人不就好了.不用一直出庭
像偽造身份證這事.應該是公訴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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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1-27, 12:28 AM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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