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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瘋狂火星人
話說~~
幾位苦主似乎咬定某人是某人....
難道就沒有想過錯認、巧合的可能性嗎??
以法庭三審尚有冤獄的情形....
難道樓主就這麼肯定自己的判斷嗎???
法院要傳喚被告,尚需發出傳票拘票....
網友又有什麼義務要把自己的資料告訴您呢??
在收集男蟲證據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要流於情緒....
戒之慎之....

再話說.....
當然我也有可能是男蟲早就埋伏好的帳號.....
不時上來搧風點火一下.....


同意+1
這種見了黑影就開槍的行為看了讓人反感
好像巴不得把意見不同的網友都扣上帽子似的
舊 2007-01-23, 08:02 AM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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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