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過說...理念是用來宣達的
講破了就沒意義
但是...事實上需要的時候...還是需要講破...
我還是要告訴你們大家
你們真的是膽小又愚蠢
還是一樣...你們都不是當法官的料...
我很抱歉...
畢竟...我所感到的就是
天真浪漫.毫無心機的一群人
可能因為我來自3代同堂的大家庭吧...
還有讀過法律系...
一個晚上過去了
我沒睡好
你們ㄋ
我昨天所發的文
都跟我所預測會得到的回文相同
都是...很低階...很拙劣的人性操作...
對人性的理解...最高階的應該是HUM吧...好難...好厚的人性論...
我還是要問你們
被誤會好玩嗎??這大概{我不是我}大哥會很清楚
看到人家被誤解好玩嗎??這大概是很多憤怒的鄉民都很清楚
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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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
關於事實...是求其真而不可得
關於法律...是求其深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