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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z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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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
朋友被釣魚啦!!!

我朋友A君上奇摩及露天販賣他的PS2,隨機附贈相關配備及T片,重點來了,原本是一件沒什麼的買賣,哪知他早已被條子叮上了,因為他有附贈T片,所以被釣出來依違反著作權法被移送法辦,在警局條子口氣很不好,常三字經罵來罵去.....最後做完筆錄,當場釋回。
之後,A君就直接在對方的拍賣網給予負評價,哪知條子來電先是三字經伺候,還說將要再追加一條商標法判A君,叫他去警局報到。我朋友現真是嚇到了!唉,我就唸他幹嘛沒事去惹條子呢!我是告訴他在沒有收到正式公文,不用去理條子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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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了解相關判決的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會怎麼判呢?有無前科的差別結果會怎樣?T片部份會不會判賠償金呢?謝謝
     
      
舊 2007-01-21, 09:2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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