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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2
"避嫌"
很多現代人都不曉得這2個字的意義了?
跟朋友出遊, 有個床空出來, 可是得1男1女一起睡(雙人床).
我還是選擇在大家面前睡地板, 跟飯店要棉被枕頭來鋪.
的確不能用表現來判斷是否有不正當的舉動.
但人都是推理性動物, 什麼樣的舉動會招來什麼樣的議論.
假設那兩個人清白, 舉動曖昧而已.
但長官出來跟他們說理由, 說原因, 好歹也給個面子吧.
上級也是有責任的, 又不是沒事情愛管對吧.
人的確有自由, 但不要把自由建立在他人痛苦上.
在樓主所主辦的"公開"活動裡, 搞些人盡皆知的曖昧.
不論實際上有沒有不正當行為, 實際上都已經給主管帶來傷害了.
所以說, 除了"避嫌"以外, 還缺乏"尊重."
如果私下搞他們兩個人才知道的事情, 不知者不罪那就算了.
如果已經影響到他人, 是否他人有權力來表達一下?
很多人都說沒影響, 實際上這麼公開的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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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現在有許多人在自己行事上的作為,恥笑他人是衛道人士的同時,
卻不知自身的行為己經逾越了某種程度了,
面對已婚的朋友,不管是男是女,不論公事上或是私底下,多多少少還是要保持點距離,
尊重對方夫妻間擁有的婚姻關係,也尊重你的為人品格,
觀念保守不代表你沒跟上時代,是現在社會的風氣跟觀念,確實有點離譜...
好像年紀越輕越愛搞曖味關係,似乎很享受那樣的感覺,
難怪全球離婚率越來越高,單親家庭越來越多,心理不平衡的問題青少年也越來越多,
報紙的社會版面也越來越厚...
衍生的問題真的說不完...
好像講得太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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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必需鼓起勇氣為某件事情做出決定...
但是,千萬別做出會讓自己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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