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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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樓主的重點在於: 公司公開的活動場合, 而且還是樓主主辦的.
基本上啦, 就跟Janet Jackson在舞台上把胸口衣服掀開的道理一樣.
只不過一個是蓄意的, 一個是意外.
那對男女也不知道避嫌, 唉唉唉, 讓主管難做人.
開除會被別人說多管閒事, 如果不管, 以後事情鬧大, 又脫不了身.
如果是我, 我會想說: "要玩我也不能管, 怎麼居然在我主辦的場合公開的玩?! 你這不是不給我面子, 還給我麻煩."
說真的, 樓主的身分很難做人. 大家一面倒的轟擊實在是不公平. 不過那對男女太囂張了, 連避嫌都不會, 存心搞死很多人. 直屬上司真的責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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