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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我覺得...

勸他們不要在公司的活動搞親密
不然...開除!!!
一但起頭了...日後就很難禁了
這一對或許是真心相愛
但是難保有只想玩玩的人在...
要是有被玩的人不爽起來...嘿嘿嘿

私下的行為就不用管了...沒憑沒據的...清官難斷家務事
沒影響公事當沒看到
但是如果對方老婆老公一到公司告狀了
也是立刻開除...理由同上
舊 2007-01-20, 01:54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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