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angks
Major Member
 
wangk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79
如果樓主看不下這兩個同事的做法
就應該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個別跟他們說
因為是你主辦的活動
所以不想發生任何後遺症...

講到這個
那個尾牙後酒駕的事情
能不能把尾牙主辦人一塊抓來連坐啊?
__________________
在正確的時間, 正確的地點, 做正確的事
舊 2007-01-20, 10:42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ng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