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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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情境敘述並不夠充分去判斷是否有妨礙家庭之實.
雖然我也認同,已經結婚的人就要自己自愛,單身的人也該盡量避嫌.
不過,訊息仍不充分. 比方說:
洗溫泉是要洗到怎樣的程度? 洗完後****嗎? 說不定這個男的是gay, 女人她根本沒興趣,只是"好姐妹".
是兩個人開房間單獨洗嗎? 還是開放的混浴大浴池,只是一起約好時間去泡?
他們兩個說不定真的好到連女的老公都認為一起個溫泉沒什麼.......反正狀況還很多.
一個當主管的,若以偏頗的角度決定員工的去留, 這樣的管理是有問題的.
就算卻有妨礙家庭之實,是否應該由樓主當法官來判定生死? 都還得看看公司規章有無依據.
我部門用人是唯才是用,離過婚的,未婚生子的,私生活很活躍的,在公司交男女朋友的,
我一概不管,只要員工契約的內容他不違反, 工作態度與成績良好,他們個人的生活我會關心但不干涉.
畢竟當老闆不是當父母.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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