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uewave
個人很度爛這句話,既然不是最愛,又何苦勉強。
難怪離婚率那麼高,無法拋開前面的,何苦為難自己也對不起自己另一半。
不喜歡得趁早講喔,免的到時候又被幹譙說耽誤人家青春,會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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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聽過了一個故事,是有關於出國去玩,想買一個花瓶卻又當下沒買。
而事後懊悔,千方百計的想得到手…
最後終於得到了,卻反而開始想,"這不過就是個花瓶,有必要花這麼多心力去想得到它? "
有時候,或許…得不到的就是最好…
不管這對大家來說是怎麼樣的一句話,其實就是想開了就好。
感情也是一樣吧…可能,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您這般的理性。
所以,放寬一點標準,對大家都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