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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GS
Junior Member
 
Long G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856
看到這忽然想到!若干年前,在土城的黃鬼屋買幾件東西加一個PHILIPS的電咖啡壺,

咖啡壺架上標籤是7xx台票,結帳時卻變成12xx,小滴沒有想太多,

拿起卡就要刷,此時同行的太座發覺有異,才發現咖啡壺算錯,

可是那結帳小姐卻說:點鬧不會有錯...

後來叫裡面的人去看,才知道標籤是7xx台票,結帳完一句道歉也沒有,

可見黃鬼屋自用的點鬧尚且如此,賣出的就...

這算不算是常業犯?還想提出行政訴訟抗罰哩,咱看它在台還能撐多久...
舊 2007-01-17, 05:2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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