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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edw26487
他寫書賺錢,你解決問題,本來是一種"銀貨兩訖"
上面這段話不懂,您解決了什麼問題?
"您解決了什麼問題?" "您"在這句話在原文中應該對應人稱是"我",
但是很顯然的"我"沒有出現在上面那句話中,當然"我"解決了什麼問題的答案是"沒有"。

所以不知道你要問的是什麼;是他解決了你的問題。你有問他有答,所以有答案來解決問題。
如果你對中文有理解上的困難,這就不是在下能夠幫助的。

引用:
作者edw26487
我相信,您的問題只佔那本書的一小趴,甚至講難聽點,那一面(應該不到)撕掉都沒關係
您如果可以舉證您所提出的問題有刊載在那本書,並且佔據大量篇幅,儼然成為該本著作的核心內容的話,您才可以主張著作權 
再延伸一下,學校裡的考古題以後不都要在後面寫XXX教授嘔心瀝血設計出來,翻印必究?
建議你的法學素養要再加強,或是考慮少放點厥詞,以及尊重一下他人的任何權利。
看一下著作權法第3條第3項,與10條,就會知道你說的是錯的。
(博土可以主張符合第52條的要件,但不管是否成立都不會損及我的著作權。)

剩下的請自己請教懂法律的朋友。

引用:
作者edw26487
其實要舉證很簡單,論壇有搜尋功能,古早的文章我想都還在啦,您不妨搜尋看看,不過我想在這裡的所有人莫不希望自己的問題能獲得專家的解答才是重點中的重點,要拿那幾個問題去極度伸張自己的權益我認為是太過小題大作了啦...
我可以再告訴你,當年我在論壇上並沒有去請教博土,甚至不是在問問題,所以我也未曾虧欠過他什麼。

至於論壇的資料就不必去翻了,就算證明是我發的我也不打算對博土先生請求任何補償。
會發本篇只是稍微表達一下不滿之處,與提醒博土先生更重視這個問題罷了。
(當然,希望他送我書是玩笑話,也是想看看他第二本著作)

希望這個沒營養又與本版無關的話題就到此為止。
舊 2007-01-17, 05:03 AM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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