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連續兩次誣告他人,卻只輕判九個月緩刑三年,公平嗎?
瀏覽單個文章
洄瀾之子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
yider
所以跟她要精神、名譽損失是名正言順,就算告不了她坐牢
該拿的還是要跟她拿回來
講真的,這樣作在某方面來講是不對
不過人之常情,你也已在合法的範圍內處理
而講訴事實沒有違法的顧慮
就怕拿不回來∼
要不是因為到現在未見對方的誠意
我也不想把這件事情公諸於世
對我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
法院本來就是有錢人家開的
我這兩年工作所存的錢
幾乎都花在這上面了
而對方只需花一點錢請個律師
幫她向法官請求到緩刑即可
這樣沒有天理吧!
2007-01-14, 12:38 PM #
75
洄瀾之子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洄瀾之子
查詢洄瀾之子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洄瀾之子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