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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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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發生車禍 今天看到紅單上面寫
違規事項是 支線車未讓幹線車先行肇事致人受輕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掉3項
查了一下 一個是寫吊銷3個月 另外一個是衝撞條子
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
這到底是怎樣?
最輕和最重會如何阿@@
要是真的吊照3個月會餓死人的阿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只罰款阿 (泣
PS 對方車速也很快 時速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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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LR:Olympus E-1
鏡頭:ZD 14~54 F2.8~3.5
ZD 50~200 F2.8~3.5
ZD 50 F2.0
ZD 18~180 F3.5~6.8
Sigma 30mm f1.4
閃光燈及配件:FL- 20 36 50 PF-1 RG-1 FL-CB02
其他配件:LBH-1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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