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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今天三讀通過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 兩年後完成評估行駛高速公路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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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迷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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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inousdeity
不過是對方從右側逼車......後照鏡從旁邊TOUCH到,所以沒領便當還能在這裡
我想這用擦撞或KISS到應該不為過吧?
當時我只是不想為這種小事多費唇舌解釋而已,再加上當時當事人已經被停了,
自然就沒有多說的必要...
沒想到都2007了還有人對這種雞毛豆丁的小事念念不忘....
不曉得這樣說明能接受嗎?
撞到車子漆都掉了還叫KISS喔
真是受教了
2007-01-13, 12:59 PM #
8
老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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