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ceend
正所謂忠言逆耳,大部分人說得都忠言。
我個人而我個人對厄本老兄的狀況,倒是持較樂觀面。
對於樓上幾位大大的講法,我的感覺是.....
第一、
以喜歡別人的女友就算第三者的話,那我相信美女老師身邊早就有所謂的第三、四、五、六者了,照著這樣厄本都排到街尾去了,厄本當不當第三者...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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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喜歡不讓對方知道當然不算是第三者,問題在於對方已經知道,她已經可以做出決定
或者動搖的階段,這已經形成第三者的定義,除非樓主在她發現之後馬上完全不聯絡,
只要對方知道你喜歡她,而且還繼續約她出來,那就是第三者,這很簡單吧?
除第一點以外,其它部份都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