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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rr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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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4
引用:
作者JamesC
那是因為他被警察攔下來
警察已經有了他的姓名與地址
所以可以收到"帳單"
但是若是你同學以後再也不去加拿大的話
就是不繳錢...加拿大政府也沒法拿他怎麼辦
難道為了300加幣交通罰金...他們要辦理引渡手續?
同樣的情況在美國
我有朋友開車到偏遠的州被攔下開了超速罰單
只要他以後不再涉足那個州
罰單不繳...他們也無可奈何...頂多是把你放在他們的警方電腦系統裡
等待下次機會!
若是你以前有沒繳罰單記錄...而又再在那個州被抓的話
就可能會被抓到警局...須要交保等待出庭了...
因為美國很多人這樣做
所以好像亞利桑那州部分地區警察攔到超速時
會要你當場交錢...警察可以馬上幫你刷信用卡付罰款
(我一個朋友就遇到過....) 免得無處追罰金

但是若是你個人資料沒有被警察登錄
例如照像啦...停車罰款啦...這種只有登記車牌號碼的東西
回去換個號碼...就又是一條好漢!!

我也知道樓主是被拍照,樓主就是在掙扎要不要繳
會擔心日後到美國會不會有事....畢竟沒有人敢出來保證100%沒有事吧
舊 2007-01-13, 12:18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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