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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未逾30分鐘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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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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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作者
chlang
印象中新聞有報導, 有人因此延誤而錯失班機.
這種損失就不能夠算 "用啥錢就可以換回來" 的了.
看過兩津勘吉(萬能書包那一篇)的就知道,少了那幾分鐘,就從「好野人」變成「善仔人」
2007-01-12, 06:04 AM #
34
dol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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